(3)区分认证审核员与辅导(咨询)老师,区分认证机构与咨询单位,认证审核与咨询辅导过程不存在关联性;
8、整理、完善企业的产品检验记录(或施工验收记录)、其他有关的生产记录或施工记录。国家有强制要求的产品,要有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9、管理手册中确定了特殊过程的,要有过程的确认记录;
知道并了解内审(内部审核)的相关信息和过程,包括但不仅限于:
(1)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内审员必须知道内审和管理评审的时间;
(2)保存并能随时提供:内审的记录,内审的不符合报告,内审报告、管理评审的报告和各个部门的报告资料。管理评审的时间,管理评审报告中的改进是否与实际一致(不能与上次的雷同),作为管理者代表都做了哪些推动工作,要能说清楚;
10,、外审老师留下的“审核计划、不符合项报告”是否保存,认证合同必须保留;
11、 清楚知道审核老师是谁、审核的时间,并了解审核计划上的人员名字。
四、'双随机、一公开'推行的背景
从根本上说,市场机制本身无法解决自然垄断、外部性、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和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问题。政府监管,即政府为矫正市场失灵在市场机制框架内,基于法律制定相关规范标准,对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及伴随其经济活动而产生的社会问题进行的干预和调控行为。然而,政府监管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失灵'风险:
首先,过度监管可能导致监管成本(主要指监管机构运行成本和企业因此增加的成本)大于监管收益(如市场环境改善),从而导致整体福利降低。例如,我国当前监管工作存在着检查任性、执法扰民等问题,企业疲于应付各种检查,负担大大增加,一些小规模创新型企业甚至因此被扼杀。
其次,企业、监管机构及各级政府间复杂的利益博弈,可能导致'监管俘获'。例如,有些执法人员与企业形成了'猫鼠共谋'的利益链条,监管人员利用执法寻租,企业利用处罚行贿,造成人情监管、选择性执法,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最后,企业相对于监管机构的'信息优势',可能导致监管部门无法实现有效监管。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受困于信息缺失,但在信息收集方面又面临着技术、方法、人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使得高水平、高效率的监管几乎不可能实现。同时,尚未完善的监管信息系统也使公众难以全面获得企业信息,难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政府监管'单打独斗'局面也因此难以改变。